為了規(guī)范食品標識標注,加強食品標識監(jiān)督管理,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,近日,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發(fā)布《食品標識監(jiān)督管理辦法》(國家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第100號)。
食品標識定義:在預包裝食品標簽、說明書和散裝食品容器、外包裝上,向消費者展示食品及其生產經(jīng)營者相關信息的文字、符號、數(shù)字、圖案以及其他說明。
一、食品標識不得標注的內容
1.涉及疾病預防、治療功能
2.以欺騙、誤導、夸大等方式作虛假描述
3.違背科學常識、有違公序良俗、宣揚封建迷信
4.標稱“特供”“專供”“內供”黨政機關或者軍隊等
5.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禁止標注的其他內容
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在食品標識中聲稱具有保健功能(功效)。
二、標簽內容要容易找
預包裝食品標簽強制標示事項應當在最小銷售單元外包裝上標注。
應當在主要展示版面上設置獨立區(qū)域具體標注生產日期、保質期到期日,如獨立區(qū)域未設置在包裝主要展示版面的,應當在主要展示版面上標注“見包裝物某部位”字樣進行指引,讓消費者易于查找標注的具體日期。
三、標簽內容要看得清
應當使用與背景顏色對比明顯的文字、符號、數(shù)字、圖案進行標注,其中生產日期、保質期到期日應當以白底黑字等對比明顯的形式標注。
應當使用高度不小于1.8毫米的文字、符號、數(shù)字進行標注。
包裝最大表面面積大于150平方厘米的,營養(yǎng)成分表以外的文字、符號、數(shù)字高度應當不小于2.0毫米。
最大表面面積大于400平方厘米的,營養(yǎng)成分表以外的文字、符號、數(shù)字高度應當不小于2.5毫米。
注意: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到期日的字體高度應當不小于3.0毫米,但是預包裝食品包裝最大表面面積小于35平方厘米的,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到期日的字體高度應當不小于2.0毫米。
四、保質期到期日不用算
應當按照年、月、日的順序直接標注保質期到期日,方便消費者直接知曉食品的可食用期限,無需另行計算。
五、食品名稱不得引入誤解
1.應當標注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名稱,不得欺騙、誤導消費者。
2.如以動物源性食品原料制成的食品,其名稱體現(xiàn)畜離肉或者動物性水產品涼料的,該原料應當為主要原料。
3.其中,名稱僅體現(xiàn)一種的,所用原料應當全部來自該種畜禽肉或者動物性水產品;名稱體現(xiàn)兩種以上的,所用原料應當按照添加量從高到低在名稱中排序。
六、網(wǎng)售食品刊載信息要與實際一致
通過網(wǎng)絡銷售的預包裝食品,應當在銷售主頁面刊載一下食品標簽信息:
1.食品名稱
2.凈含量
3.成分或者配料表
4.保質期
5.產品標準代號
6.貯存條件
7.生產者名稱
8.地址
9.特殊食品注冊或者備案信息
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》(GB 7718—2025)與本《辦法》同步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