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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新聞資訊

      歐洲食品接觸用紙系列標準解讀--德國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 BfR XXXVI

      發(fā)布時間:2025-04-30 瀏覽次數(shù):79

      食品包裝和容器離不開紙制品,各國都對食品接觸用紙制定了要求。歐洲的紙制品標準和我國的GB 4806.8差異較大,歐盟、德國、法國、意大利等各有自己的標準,這些標準五花八門,讓人眼花繚亂。


        CTI華測將推出歐洲食品接觸用紙制品系列標準解讀,協(xié)助企業(yè)梳理歐洲紙制品的合規(guī)要求。


        本文將主要介紹德國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(BfR XXXVI)的要求,各個項目的限值匯總可直接查閱文末的附表。


        德國BfR針對食品接觸用紙制品制定了一系列建議文件,包括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(BfR XXXVI)、烹飪紙、熱過濾紙和過濾層(BfR XXXVI/1)、烘焙紙(BfR XXXVI/2)、食品包裝用纖維素吸收墊(BfR XXXVI/3)。其中,前3個BfR建議均在2024年進行了更新。

       

      文件編號

      文件名稱

      最新版本

      BfR   XXXVI

      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

      2024.08.01

      BfR   XXXVI/1

      烹飪紙、熱過濾紙和過濾層

      2024.08.01

      BfR   XXXVI/2

      烘焙紙

      2024.08.01

      BfR   XXXVI/3

      食品包裝用纖維素吸收墊

      2020.06.01


        BfR XXXVI主要規(guī)定了食品接觸用紙的適用范圍、成品紙的要求、允許使用的物質(zhì)清單等。

       

        適用范圍


        本建議書適用于最高使用溫度90℃(食品的保溫和加熱)的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。

        對于一些特殊應用(比如更高的使用溫度),則適用于以下建議:


        XXXVI/1適用于需要進行熱提取的紙張(比如蒸煮袋、茶包、熱濾紙)。

        XXXVI/2適用于烘焙紙和微波爐用紙。

        XXXVI/3適用于食品包裝用的纖維素吸收墊。

       

        成品紙的要求


        成品紙和紙板需要符合以下要求。

        抗菌成分的轉(zhuǎn)移:陰性。檢測方法為DIN EN 1104。

        可提取重金屬:鉛≤10ug/L,鎘≤5ug/L,鋁≤1mg/kg。測試使用冷水萃取。如果僅接觸干性的食物(如面粉、大米、早餐谷物、面包屑、糖和鹽),則無需此項測試。

        偶氮染料:禁止使用(不得檢出)。檢測方法為§64 LFGB method B 82.02-2。

        熒光增白劑:5級。檢測方法為DIN EN 648。如果僅接觸干性的食物,則無需此項測試。

        色牢度:5級。檢測方法為DIN EN 646。適用于有顏色的紙制品。

        初級芳香胺遷移:不得檢出(單項檢出限0.002mg/kg,總量檢出限0.01mg/kg)。

       

        允許使用的物質(zhì)清單及要求


        BfR詳細規(guī)定了生產(chǎn)紙制品所用的各種物質(zhì),包括三大類:A部分原材料、B部分生產(chǎn)助劑、C部分特種紙精煉劑。物質(zhì)大類下面又細分為多個小類,具體分類見下表。

      允許使用的物質(zhì)分類

      A.原材料

      I.纖維材料

      II.填料

      B.生產(chǎn)助劑

      I.施膠劑、定型劑

      II.沉淀劑、固定劑和羊皮紙化劑

      III.保留劑

      IV.脫水增速劑

      V.分散劑和浮選劑

      VI.消泡劑

      VII.殺菌劑

      VIII.防腐劑

      C.特種紙精煉劑

      I.濕強劑

      II.保濕劑

      III.著色劑和增白劑

      IV.表面改良劑和涂層


        同時,BfR針對部分物質(zhì)還規(guī)定了最大使用量和在成品紙中的殘留量與可提取量。比如,成品紙中,甲醛可提取量不超過1mg/dm2,鉻(III)不超過0.004mg/dm²,鉻(VI)不得檢出,1,3-二氯-2-丙醇(1,3-DCP)不得檢出(DL=2ug/L),3-氯-1,2-丙二醇(3-MCPD)不超過12ug/L等。由于清單中列出的物質(zhì)比較多,相應的限制要求也非常多,即使是文末的附表也只能列舉部分常見的物質(zhì)。企業(yè)需要根據(jù)自己生產(chǎn)過程中用到的物質(zhì),查詢BfR建議書來確定各個物質(zhì)的限制要求。

       

        關(guān)于BfR建議書所涵蓋的物質(zhì)類別,需要注意以下情況:


        (1)本建議書適用于造紙生產(chǎn)過程中使用的原材料(A部分)、生產(chǎn)助劑(B部分)和特種紙精煉劑(C部分)。但是,用于制造A部分所列造紙原料的物質(zhì)或用于配制B和C部分所列活性成分的物質(zhì)(如乳化劑、溶劑、定型劑、穩(wěn)定劑、pH值調(diào)節(jié)劑)不受本BfR建議的約束。


       ?。?)在紙張生產(chǎn)過程中,會使用一些物質(zhì)來保持生產(chǎn)設備的清潔并防止其受到腐蝕,本建議書不適用于這些物質(zhì)。用于紙和紙板的防腐劑和殺菌劑則適用于本建議書。

       

        回收紙的特殊要求


        如果使用了回收紙或者回收纖維,首先需要滿足前文關(guān)于紙和紙板的要求,另外需要滿足以下附加要求。

        4,4'-雙(二甲基氨基)二苯甲酮遷移:不得檢出(檢出限0.01mg/kg)。如果僅接觸干性的食物,則無需此項測試。

        鄰苯遷移量(DEHP,DBP,DIBP):DEHP當量0.6mg/kg(DEHP當量=DBPx5+DIBPx4+DEHPx1),DBP 0.12mg/kg,DIBP 0.15mg/kg。

        二苯甲酮遷移量:0.6mg/kg。此物質(zhì)主要來自印刷油墨。

        雙酚A遷移量:0.05mg/kg。如果僅接觸干性的食物,則無需此項測試。

        雙酚S遷移量:0.05mg/kg。如果僅接觸干性的食物,則無需此項測試。

        二異丙基萘含量(DIPN):盡可能的低。

       

        檢測方法


        德國針對紙制品,發(fā)布了一系列檢測方法,可以從BfR官網(wǎng)下載查閱:

        https://www.bfr.bund.de/de/methodensammlung_papier__karton_und_pappe-3262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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